安徽华星化工有限公司 锅炉烟气自动监测设施自主验收意见

2021-11-15 2519


2021年11月10日,安徽华星化工有限公司(下称华星化工或我公司)组织召开了锅炉烟气自动监测设施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和县生态环境分局(监管单位)、安徽省精细化工产业基地管委会领导(监管单位)、华星化工(建设单位)、南京凯欣德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设备安装、调试单位)、安徽圣泰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比对监测单位)、马鞍山市桓泰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运维单位)等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名单附后)。

参会人员现场查看了锅炉烟气自动监测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听取了设备安装调试报告、比对监测报告、运行情况报告,查阅并核实了环保验收有关资料,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经充分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我公司委托上海工业锅炉(无锡)有限公司,建设60t/h供热系统节能环保改造项目,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马环审〔2019〕247号)要求,烟气排放口安装了一套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CEMS-20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特别限值标准,由马鞍山市桓泰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负责运行维护。

二、设备安装建设情况

1、站房及辅助设施配套建设按照《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75-2017)、《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76-2017)等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建设,站房建设及设备布局、管线长度走向、监测设备量程设置等基本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2、选用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CEMS-20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其适用性检测报告和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齐全有效。

三、联网情况

监测数据联网马鞍山市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监测测试指标均符合《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75-2017)、《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传输标准》(HJ 212-2017)的联网要求。

四、调试、试运行和比对监测情况

安装结束后,南京凯欣德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对该烟气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进行了72小时调试检测和168小时试运行。验收材料提供的调试报告中提供了测试数据记录,调试指标零点漂移、量程漂移等均符合验收考核指标要求,调试报告符合技术规范编制要求。

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安徽圣泰检测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比对监测,并取得比对监测报告(报告编号S2107156N-2),比对检测结果表明,在线监测数据与参比方法手工检测数据(SO2、NOx、含氧量、颗粒物、烟温、流速、湿度)相对误差、绝对误差范围均符合《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75-2017)中相关要求,比对监测结果合格。

五、验收结论

华星化工供热系统节能环保改造项目锅炉烟气自动监测设施的选型、安装、仪器站房建设、排放口规范化符合相关的技术规范,数据采集传输符合《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传输标准》(HJ 212-2017)要求。比对检测结果符合验收评判要求。在线监测设备运行正常,建立了在线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制度。运维管理记录齐全,验收组同意通过验收。

六、建议及后期要求

1、完善并规范验收报告和验收材料后报和县生态环境分局备案。

2、加强在线监测设备的运维管理,确保在线监测设备正常稳定运行及检测数据真实可靠,杜绝擅自调整参数及其他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

3、对烟囱旋梯进行安全整改和升级改造,建议安装升降梯以确保采样安全。

4、自主验收意见在公司网站上公示1个月。



公示期:2021年11月15日-12月14日

联系人:任文祥    电话:13665655333

 

安徽华星化工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