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美胂、福美甲胂类产品即将撤销登记

2013-08-09 2840


    7月29日,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在天津召开福美胂、福美甲胂产品登记管理座谈会,同意对该类产品撤销登记。
    来自天津、河北、山东、山西福美胂、福美甲胂产品生产企业代表,以及相关省级农药管理机构的专家和部所相关处室人员近60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听取了部所再评价登记处关于福美胂和福美甲胂产品登记、生产和销售和使用情况介绍,就胂制剂产品的使用风险、国家产业政策发展、替代产品以及国外胂制剂登记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部所药政处就福美胂和福美甲胂产品生产、使用、管理调研情况进行了介绍。参会各企业代表就福美胂和福美甲胂产品登记管理,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会议认为,随着我国农药管理工作重点由质量、效果向食品安全和环境安全管理的转移,而福美胂和福美甲胂产品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具有潜在风险,禁用管理已然成为大势所趋,同意对该类产品撤销登记。
    不过,8月2日在中国农药信息网查询,福美胂、福美甲胂等21个胂制剂产品的农药登记证(其中包括1个分装登记证)仍然显示在有效期内,尚未被撤销。这里面还有1个履行正式审批程序问题,不过时间应不会太长。根据以往经验,农业部或以公告的形式正式宣布胂制剂撤销登记决定。
    此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已于5月24日,对已颁发的福美胂、福美甲胂及所有胂制剂等15个农药产品生产批准证书全部予以注销。
    2011年12月15日-16日在北京召开的第八届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达成一致意见:鉴于福美胂等化学结构中含砷的产品存在安全风险,根据2002年农业部第199号公告精神,建议按有关程序撤销此类产品的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