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质量总体趋好 仍需强化提高

2013-04-23 2404

    作为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农药质量始终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特别是近年来“三农”问题成为各级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涉农产品质量日益受到重视。今年以来国家有关部门在去年整顿治理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对农药质量的监管力度。其中,农业部门组织的2005年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商部门推出的红盾护农行动,更是明确了二季度要突出抓好农药市场整治工作。
    近年来,随着政府对农业支持力度的加大,农民收入提高,农药需求稳步增长,带动了农药行业的发展。在规模扩大基础上,农药产品质量也稳步提高,部分产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如杀虫剂吡虫啉、溴氰菊酯,杀菌剂多菌灵、甲霜灵等。我国强制执行的200多个国家或行业标准,均采用或等同国际标准。农药产品质量从总体上看是好的,并且正在逐年有所提高,能够满足农业防治病虫草害的需要。

    2004年国家质监总局对农药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山西、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四川等14个省份104家企业生产及经销的118种产品,合格102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6.4%。福建省工商局于今年一季度组织开展对福州、漳州、南平、莆田市场流通领域农药进行质量监测,共抽取120个样品,合格的有104个,合格率为87%。但也应该看到,我国农药企业数量众多,规模大小不一,素质参差不齐,而且还有少数无证企业生产的假冒伪劣产品也在市场上鱼龙混杂,农药质量问题并未得到根本解决,局部地区问题还较严重。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前夕天津市质监局组织抽查了在宝坻、宁河、蓟县市场销售的15个批次农药产品,合格10批次,不合格5批次,抽查合格率仅66.7%。

    纵观农药质量问题,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流通领域问题大于生产领域。生产企业合格率高,市场上流通产品合格率低,两者悬殊很大。根据国家农药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沈阳)2004年组织的调查,在生产企业农药产品合格率达到85%以上,但在市场上流通和到用户手中的产品合格率不到45%。2004年国家工商总局对辽宁市场组织抽查,共抽查38个经销单位的60个产品,完成检验的56个产品中,合格的只有19个,合格率仅33.9%。这意味着有些市场上农药产品并非正规企业所生产。

    二是标签问题甚于产品本身质量。2004年5月和10月,上海市农资打假护农专项治理工作小组组织区县农业执法部门对全市农药经营企业经营的农药品种进行了两次标签质量抽查,共抽查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等农药标签2166个,合格标签1464个,占67.6%;不合格标签596个,占27.5%;假冒标签106个,占4.9%。2004年吉林省药检所共检查农药标签407个,其中合格标签为224个,不合格标签为183个,合格率仅55%。

    三是复配制剂问题大于单剂,单制剂产品质量稳定。2004年国家质检总局对农药产品进行的质量抽查中,抽查了88种单制剂产品,不合格8种,抽样合格率为90.9%。相比之下,复配制剂问题较多,在2004年国家质量抽查中,抽查复配制剂产品30种,合格22种,抽样合格率为73.3%。

    四是中小企业质量问题大于大型骨干企业。大型农药企业生产的产品质量有保障,一般都有完整的国家和行业标准指导生产,产品合格率基本能达到100%,无假冒伪劣产品;而中小企业产品合格率只在80%左右。

    因此,根据现状,中国农药工业协会有关人士认为,应该把净化市场作为农药质量监管的重点,促进市场向规范有序方向快速转变,切实维护消费者和正规生产者的合法权益。这需要全社会同心协力,齐抓共管。一是要加强监管,提高经营准入标准,对经营者要有资金和技术的双重要求,对销售人员也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具备必要的农药使用知识,强化售后责任;二是要在提高准入门槛的同时,形成退出机制,对违反规定和达不到要求的经营者,吊销经营许可证;三是对农药质量的抽查要经常化、制度化,对不合格产品坚决曝光,杜绝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市场;四是要坚决取缔无证、非法生产经营者,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坑农害农事件,绝不能让制售假劣农药者有利可图。

    同时,农药生产企业对提高农药质量责无旁贷,目前虽然总体质量趋好,但与国外先进水平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如原药纯度比世界发达国家差5个百分点。作为源头的农药生产企业,在质量方面同样大有可为。一是加强企业整合,淘汰技术工艺落后、产品质量不达标、环保不过关的小企业;二是进一步强化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杜绝不合格产品出厂;三是不断研发新型高质量产品和剂型;四是规范标签行为,将其作为产品质量管理的有机部分;五是发挥技术优势,搞好售后服务;六是积极配合监管部门,举报和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生产经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