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星化工治理专项活动正在全面展开。为顺利推进此项工作,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出的《关于开展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事项要求,华星化工计划在10月底以前,完成包括三个阶段的全部专项治理工作。
第一阶段为自查阶段。要求各部门对照公司治理有关规定以及自查事项,认真查找本部门治理结构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自查要求是全面客观、实事求是。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要制定明确的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表。自查事项经公司汇总后形成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经董事会讨论通过后,报送安徽监管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在巨潮资讯网和本公司网站上予以公布。
第二阶段为公众评议阶段。请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治理情况和整改计划进行分析评议。华星化工设立专门的电话和网络平台听取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必要时将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公司改进治理工作。公司接受评议时间不少于15天。安徽监管局将对本公司治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公布所收集到的公众评议意见,并根据日常监管情况、公司自查情况、检查情况和社会公众评议情况,对公司的治理状况进行综合评价,并提出整改建议。
第三阶段为整改提高阶段。华星化工将根据安徽监管局、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的整改建议和投资者、社会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落实整改责任,切实进行整改,提高治理水平。整改报告经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后,报送安徽监管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在巨潮资讯网和本公司网站上予以公布。
着力抓好本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是继续加强公司基础性制度建设,不断改善公司整体结构,切实提高公司质量的有效举措,是公司做大做强的前期保障。
华星化工全面开展专项治理活动
2007-07-05 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