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安徽华星化工有限公司草甘膦制剂加工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草甘膦制剂加工项目
地 点:华星化工农化分厂内
建设单位:安徽华星化工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0年8月12日至2020年9月8日(20个工作日)
联 系 人:王梅
联系电话:13865271034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